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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8-04-16点击数:12907

 

2018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召开


供稿: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2月9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21家成员单位在京召开全体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批示要求,总结了各地各部门贯彻中央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情况,就下一步重点工作作出安排。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贺军科代表专项组办公室讲话,书记处书记尹冬梅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
    过去一年来,在中央综治委领导下,“预青”专项组各成员单位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净化网络和社会文化环境、推动法治建设和政策保障、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地方各级专项组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夯实基层基础、推动重点工作,做了大量富有实效的工作。
会议指出

    下一阶段,专项组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力求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
    一要高度重视极端宗教思想、吸毒、网络犯罪等社会问题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毒品预防教育衔接机制,持续净化网络新媒体环境。
    二是推动完善青少年立法和政策体系,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修改论证,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有关安排落到实处。

    三是以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为抓手,全面活跃县级“预青”专项组。
    四是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推动制定相关政策意见。
    五是探索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社会支持体系,借助专业社会力量,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有机结合。

会议强调
    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事关平安中国建设大局,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勇担责任,聚焦重点,攻坚克难,务求实效。各级共青团要主动参与,切实发挥好专项组组长单位作用。


    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全国妇联和江苏省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广西柳州市委政法委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创新、健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制,包括探索寓教于审机制、实行庭前社会调查、推行圆桌审判方式、引入心理干预机制、注重运用刑事和解以及适用非监禁刑、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
    2018年,人民法院将在三个方面深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一是整合法院内部资源,深入推进少年家事改革,构建更为科学、有效的未成年人工作机制。二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厉惩治利用信息网络。三是对拐卖、性侵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郑富芝(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校园欺凌治理,建立预防、处置校园欺凌的工作体制;加强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强化学校管理,有效提升校园治安水平,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开展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加强综合治理,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和家校沟通,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下一步,教育部门将继续完善防止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未成年人法律体系修订完善。
    陈小军(中央综治办综治一室主任):
    各级综治组织将严防重点领域社会问题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遏制毒品侵蚀,警惕网络犯罪;完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深化城乡社区网络化服务管理,深度应用“雪亮工程”,支持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调动各有关方面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促进预防工作措施更加精准的落到基层。
    各级综治组织将认真履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评、推动职能,把青少年犯罪预防摆到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位置,将“预青”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符雷(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副局长):
    结合网信办职能,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儿童色情等违法信息在网络的传播;二是指导互联网企业强化主体职责,特别是加强对网络游戏的管理,推动重点商业网站建立游戏成长守护平台,避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三是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网络、使用网络,动员学校、家长与各方共同开展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四是组织健康向上的青少年网络主题活动;五是严格管控涉校园欺凌、伤童虐童等内容图文音视频,依法予以清理。
    下一步,网信办将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制定出台,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同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环境。
    倪春霞(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
    民政部门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方面,健全政策法规,与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等出台了相关文件;完善工作机制,由民政部牵头,建立27个部门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开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专项行动;加强保障能力,加大关爱阵地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协助开展关爱保护工作,为社工专业人才介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提供政策支持。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示范活动,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完善动态监测管理,健全发现报告、紧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机制,切实把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落到实处。
    陈晓霞(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
    各级妇联组织以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为切入点,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注重发挥母亲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创新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家庭教育课题研究,推进家庭教育法制建设。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继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日常生活和家长教育行为中。
    王伟(江苏省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组长、共青团江苏省委书记):
    江苏在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一是坚持立法先行,加强机构建设,推动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政策文件,推动公检法机关建立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机构;二是坚持系统治理,凝聚工作合力,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了“预青”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坚持综合治理,聚焦重点群体,实施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管护行动”等五大行动,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活动;四是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教育关爱,依托“青年之声”等阵地、“面对面”活动机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
    陈鸿宁(广西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柳州市“预青”工作在广西综治工作考评中连续5年获得满分,县区优秀率达70%以上。主要得益于以下工作。
    一是实现齐抓共管,积极构建“党政领导、综治协调、共青团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资源保障机制,推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配备“预青”专职干部,组建青少年事务社工和心理、法律、教育专家志愿队伍,把柳州12355青少年服务台打造成青少年权益维护和预防犯罪的指挥中枢;三是完善务实有效的服务体系,组建“团干部+综治+社工+志愿者”的青少年维权小组,引入心理志愿者对家事少审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和回访帮教,引入司法社工开展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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